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装修行业日益繁荣。在装修过程中,关于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归属问题,一直是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争议的焦点。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归属,以期为相关各方提供有益的参考。
一、装修款协调费的定义
装修款协调费,是指在装修过程中,因设计变更、材料更换、工期延误等原因,导致装修合同价款发生变化,由双方协商确定的额外费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,装修款协调费属于合同约定事项。

二、装修款协调费责任归属的法律依据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《合同法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由此可知,在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归属问题上,应依据合同约定,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。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
《建筑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建筑工程竣工后,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因设计变更、材料更换、工期延误等原因,导致工程款发生变化,发包人、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。”根据该规定,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归属,应遵循合同约定。
三、装修款协调费责任分担的原则
1. 公平原则
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分担,应遵循公平原则,即根据实际情况,合理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。
2. 合同约定原则
在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分担上,应首先遵循合同约定。合同中未约定的,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。
3. 举证责任原则
在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分担中,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,即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。
四、装修款协调费责任分担的案例分析
案例一:业主主张装修款协调费
某业主在装修过程中,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。业主与装修公司协商,要求装修公司承担部分装修款协调费。经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装修款协调费。
案例二:装修公司主张装修款协调费
某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,因材料更换导致工程款增加。装修公司向业主提出调整装修款,业主拒绝。后经法院审理,认为装修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,遂判定装修公司承担装修款协调费。
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归属,应根据合同约定、法律法规及公平原则进行确定。在实际操作中,相关各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,合理分担责任,以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。对于装修款协调费的责任分担问题,应注重证据收集与运用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