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花20万装修了别人家的房子,应由谁担责
花20万装修房子,怎么会让装璜公司走错了门?照理,签合同的时候,文书上应该写得清清楚楚,什么新村?几幢几楼几号,尊姓大名,电话号码等等都写得一目了然,怎么就摸错了人家?
是业主全包制交给了装璜公司?还是半包制,这必须分清。
这种情况通常有三种可能,一是业主购房时售楼处拿错了钥匙。工人在打不开房门时,疑把隔壁居室当成是业主委托的业务。

二,签合同时,业主粗心写错了门牌号,而且装修工人的钥匙又能将错房打开,因为入住新房的钥匙分装修钥匙和入住钥匙,入住钥匙试开门锁后,装修钥匙就无效,再也无法开启新房的门锁。所以装修钥匙很可能会有相同的情形。
三,装修公司在前期运输材料的时候,隔壁业主误认为是自己的房子在运材料,装璜公司工人又未曾与业主谋过面,而签约业主委托后,并没到现场督看,造成了给别的新娘做嫁衣裳。
因此,业主的疏忽并不是主要责任,装璜公司必须赔偿业主的损失,因为合同上都写得清清楚楚,业主全包委托,是不需要到现场的,装修完毕验收就可以了。
如果售楼处交错了钥匙,那么售楼处必须担责。
还有一种情况,业主签好合同后,将钥匙交给门卫代管,这就有可能是物业搞错了,这就必须由物业担起责任来协调或赔偿。
但这个提问总觉得没有这种可能,因为装修公司与业主签约时不可能交清全额的委托金,都是预付30%的材料进场费。到了中期,业主将付清75%的费用,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,这期间业主和装修公司老板会有多次电话联系,怎么会搞错人家呢?
这事真还别说,这事正还出现在景德镇乐平镇的一个小区,确实是业主程先生将钥匙交给了物业门卫,但当时门卫只有一个人,而这个人竟然将楼上楼下的钥匙拿错了,结果房子装修好以后,入住业主一个月后才知道,这房子是别人家的。
哈哈,奇葩吧!真有这样马大哈的人呢!
别什么事先想着责任,礼仪之邦,民事问题尽量协商解决,首先装修的时候您怎么得到别人家的钥匙?还有装修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发现及时制止,没有经过别人同意进入别人家,涉嫌非法侵入住宅,对方有权要求您恢复原状,并赔偿损失,如果对方不要求,那您就协商看看对方愿不愿意支付点费用。
花20万装修别人家的房子,说出来都可笑,收房时一户一串锁匙,按常理讲,你的锁匙打不开别家的门,同样的锁匙讲少点也可能只有万分之一还不到。已经错装修,只能主动上门协商解决,请求户主承担装修费用。如果户主对装修不满意,不愿承担装修费用,而且还需要你承担撤除费用的话,只有走法律途径,不然只有自己打掉牙齿往肚中吞。